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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检·检务】临潼区检察院能动履职,提升轻伤害案件办理质效

临潼检察
2024-10-23

近年来,临潼区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高质效办理轻伤害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真正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01

持续更新理念,凝聚思想共识


一是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开展检警同堂培训,共同学习《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将矛盾化解融入轻伤害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步同频实现理念更新。

二是加强类案分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轻伤害案件办理中的焦点问题,凝聚共识。

三是借助“外脑”智慧,邀请专家学者对鉴定意见等关键性证据以及证据合法性等问题进行专题授课,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轻伤害案件奠定坚实基础。

2023年以来,共开展检警同堂培训4次,邀请专家学者授课2次,召开联席会议10次


02

依法能动履职,聚力矛盾化解


一是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全面了解被害人诉求,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促成双方谅解。

二是构建检察官“上门”、侦查员“助力”、居(村)委会“加持”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针对邻里纠纷及婚恋、家庭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坚持“小案不小办”,深挖案件背后原因,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对于符合调解条件的,积极促成双方调解,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以来,该院有效化解矛盾13件;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10人12人适用缓刑。


03

检警同向发力,推动诉源治理


一是定期回访被判缓刑的被告人,预防其再犯罪。对矛盾化解、社会关系修复的后续情况对被害人进行回访,保证办案效果。

二是对于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被害人,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实现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有机融合。2023年以来,共救助14人

三是加强轻伤害案件类案研究和案例实证分析,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提出加强普法宣传和社情民意摸排统计的检察建议,督促其做好矛盾隐患排查和纠纷调解,避免矛盾升级。

四是注重发挥轻伤害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检警协同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共同营造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浓厚氛围。


来源  |  临潼区检察院

文 | 程阳

校对 | 李繁   审核 |  闫静    编辑  | 米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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